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調整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人民銀行吉林省分行就“優化吉林省各城市首套住房、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以及“取消吉林省各城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等事項形成決議:
一是5月24日起,取消吉林省各城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
二是全面優化住房信貸政策,吉林省各城市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25%。
原文標題:吉林省調整住房貸款政策 首套房首付不低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