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問起來容易,回答起來卻很難——原因有二:首先,人們對“智能”的定義幾乎沒有共識;其次,幾乎沒有理由相信機器智能與人類智能有太大關系,至少到目前為止——即使它們看起來很像。
人工智能 (AI) 的定義有很多,每一定義都有自己的傾向,但大多數定義都大致圍繞著創造計算機程序或機器的概念,這些程序或機器能夠表現出我們認為是智能的行為(如果人類表現出這種行為的話)。該學科的創始人約翰·麥卡錫 (John McCarthy) 在 1955 年將這一過程描述為“讓機器表現出人類行為所代表的智能行為”。
但這種看似合理的人工智能描述方法卻存在嚴重缺陷。例如,定義人類智能的難度,更不用說測量了。我們的文化傾向于將事物簡化為便于直接比較的數字測量,這往往會產生一種虛假的客觀性和精確性。試圖量化像智力這樣主觀和抽象的東西顯然屬于這一類。小莎莉的智商比約翰尼高 7 分?拜托——請找到更公平的方式來決定誰能獲得幼兒園的最后一個寶貴名額吧。僅舉一例來說明試圖解開這種過度簡化的說法,請考慮發展心理學家霍華德·加德納(Howard Gardner)有爭議的框架,他提出了一個“八維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