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獲悉,南京市正式出臺《南京市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實施方案》(簡稱《方案》),除了要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外,重點提及南京將適當改建或收購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盤活利用閑置土地和房屋。這標志著南京市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民生改善,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上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方案》主要包括:
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根據南京市實際,完善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為主的住房保障體系。
明確籌建方式。除政府提供劃撥用地集中新建外,可適當改建或收購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盤活利用閑置土地和房屋。
確定供應范圍。優先供應最困難的工薪收入群體,再逐步擴面至整個工薪收入群體。
強化供后管理。明確保障性住房不得以任何形式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每個申購家庭只能購買一套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