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3日消息 (記者 樊瑞)近年來,人工智能技術取得重大突破,引起廣泛關注,社會現實變化呼喚法律制度底層邏輯進行變革,人工智能立法重要性被日益強調。5月9日,在國務院印發《國務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中,“人工智能法草案”再次被列入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項目。中國需要什么樣的人工智能立法?應當秉持何種原則?應該如何借鑒域外經驗?
2024年6月1日下午,由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中國科學院大學科技與法律研究中心三方聯合主辦的“2024中國數字經濟發展與法治建設論壇”在北京舉辦。論壇以“人工智能技術發展與法律應對”為主題,著重政策闡釋和數字經濟發展趨勢展望,與會專家學者就中國人工智能立法進行研討。
專家表示,要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發展中探索數字時代法律變革的底層邏輯,努力實現法律變革與人工智能發展的同頻共振,呼吁完善我國人工智能治理相關法律政策框架,為各類主體提供更明確、穩定的規則導向,以高效能治理促進人工智能的高質量發展。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甘藏春表示,在域外已經出臺人工智能專門立法的情況下,中國基于自己國情,應堅持小步走不停步的立法策略。
數字經濟時代法律變革勢在必行
中國科學院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教授、科技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方新表示,近年來在政府部門和市場力量的雙重驅動下,中國人工智能產業蓬勃發展,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人工智能核心產業規模已超5000億元,企業數量超過4300家,正在形成從基礎支撐、核心技術到行業應有的產業鏈條,不斷促進企業突破既有生產邊界,向產業鏈上、下游延伸、拓展,推動中端設備產品及服務的智能化。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彭森表示,推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需要建設數字基礎設施、創新數字技術、釋放數據要素價值、繁榮數字產業的生態,更需要健全與之相適應的法律、法規、政策體系,這是一個綜合而復雜的系統工程,其中最為關鍵的是正確處理好數字經濟發展與法治建設的關系,用法治的手段推動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甘藏春強調,要努力找尋人工智能推動法律變革的底層邏輯。他指出,從長遠看,數字時代將解構人類農耕文明、工業文明形成的社會生活方式和社會秩序,要建構一種新的適應數字時代的生活和社會秩序。從短期看,建立相關的部門法、數字法或者領域法是有必要的,“從根本上看,它涉及的是整個法律制度的根本性變革。所以我們應該在這次變動中努力找尋數字時代的法律底層邏輯。”
法律變革已經勢在必行,人工智能相關問題在全球范圍內已經引起立法部門的廣泛重視,歐美國家先后出臺法律。2018年5月25日歐盟出臺《通用數據保護條例》,2022年10月4日美國發布《人工智能權力法案藍圖》,2024年3月13日歐洲議會通過歐盟《人工智能法案》,5月25日美國參議院發布了第一版人工智能發展政策路線圖。
方新指出,中國近年來也出臺多部關于人工智能和網絡數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指導意見,但是對于人工智能的許多法律問題,尚未達成共識,人工智能相關法律法規散見于各部門法中,尚未形成系統完備的人工智能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