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上海嘉定舉辦的2025中國汽車論壇上,中國第一汽研發總院副院長趙慧超表示:在稅收政策上,油電平權應是趨勢,可能按整備質量或者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征收消費稅。
趙慧超呼吁“油電同稅”,推動燃油車與新能源汽車在稅收政策上的公平化。他建議:按整備質量征稅,這種方案最易實施,可推動車企研發輕量化技術,實現“油電同權”。
他提到,按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征稅,雖更科學,但計算復雜、數據難追蹤,實操性低。
這個建議引發了巨大爭議。有支持者,有反對者。
目前,燃油車需承擔購置稅(10%)、消費稅(按排量最高40%)、成品油消費稅(1.52元/升)及車船稅,而新能源車免征或減征購置稅和車船稅。以30萬元車型為例,燃油車購置環節稅費達4.57萬元(占車價15.2%),新能源車則為0或少數購置稅。
另外,燃油車還存在隱性成本,如限行和牌照費(京滬燃油車牌超8萬元)進一步擴大差距,燃油車實際支出差或超25%。
從新能源車保有量來看,油電同稅、油電同權似乎也到了關鍵節點。據公安部統計,2025年上半年新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562.2萬輛,同比增長27.86%,創歷史新高。新能源汽車新注冊登記量占汽車新注冊登記量的44.97%。截至2025年6月底,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達3689萬輛。
那么:按整備質量征稅合理嗎?
支持方認為:這種方法是公平的。燃油車主對此普遍支持,他們認為,燃油車長期承擔道路養護等社會成本,而新能源車“坐享其成”。“電車更重,更應繳納養路費”。
一汽等傳統車企也認為,稅收差異削弱了燃油車利潤。有數據顯示,2024年燃油車貢獻行業72%的利潤,卻承擔85%稅費,這嚴重擠壓了燃油車的技術研發空間。
一汽奧迪李鳳剛也曾表示:“車輛購置稅、消費稅以及一個生命周期的車船稅,一輛燃油車目前要繳納的稅費成本大約就比新能源車高15%。”
反對方認為:按整備質量征稅可能阻礙電動化進程。
首先,若按質量征稅,新能源車稅負會明顯加重。因為電動車電池占整備質量較,按質量征稅將顯著增加成本,變相阻礙了電動車發展。尤其是增程式電車及大型純電車型(如SUV)成本上升最明顯,可能會影響銷量。
其次,這樣做與減排目標背離:輕量化雖可減排,但單純按質量征稅忽略能效差異,可能削弱電動車環保優勢。
此外,全部按照整備質量征稅,存在技術標準單一性問題:僅參考整備質量,未綜合能耗、電耗等關鍵指標,過于“簡單粗暴”。
總之,趙慧超的呼吁折射出轉型期深層次矛盾:新能源車政策紅利退場后,如何重建公平賽道?如何在行業利益與碳中和目標間取得平衡?
有人建議:結合整備質量、能耗(電耗/油耗)、碳排放等多因子計算稅費,平衡公平與環保目標。同時,設置分階段政策過渡,為“油電同稅”預留緩沖期。
從長期來看,實現油電同權同稅,政策需兼顧三目標: 公平競爭(燃油車利潤可持續); 電動化方向(不倒退技術進程); 財政穩定(燃油稅年缺口或達數千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