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申報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深稅君
納稅人繳納稅款所屬期為2024年的房產稅(從價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為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納稅人繳納房產稅(從租計征)的納稅期限為月度終了后15日內。
提問
個人自住房屋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深稅君
個人自用的房產(不包括生產、營業用的房產)免納房產稅;個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暫緩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提問
如何計算兩層以上建筑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占地面積?
深稅君
對于兩層以上的建筑,納稅人計算土地使用稅所依據的實際占地面積按照以下順序確定:
(一) 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地產證上記載的用地面積或相關的房地產權屬資料、合同記載的用地面積;
(二) 建筑面積÷容積率;
(三) 建筑面積÷建筑總層數(不含地下)。
提問
企業對外出租自有的房產如何計征房產稅?
深稅君
一、根據第五條的規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的百分之七十計算繳納。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房產原值不實或沒有賬面原值的,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參照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以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只適用于個人、房管部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含武裝警察)、公園、名勝古跡、宗教寺廟和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出租的房產。
二、根據第二條的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
四、本公告所稱住房租賃企業,是指按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
因此,我市企業出租自有房屋若符合的各項規定,可減按4%的稅率從租計征房產稅,否則應按照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