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記者從鄭州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據工作需要,鄭州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60名警務輔助人員。
一、招聘崗位
警務輔助人員1060名,身份性質為非人民警察、非公務員、非事業單位人員。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2.具有河南省戶籍;
3.報考1101、1102、1103崗位的人員要求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間出生);報考1201、1202、1203崗位的人員要求年滿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4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間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報考1102、1103、1202、1203崗位的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被聘用后,須在三年內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否則將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具體學歷要求,以《崗位表》為準;
5.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殘疾,無紋身,無傳染病,無色盲,雙側矯正視力均在4.8及以上。報考1201、1202男性崗位身高要求175厘米及以上,報考1203女性崗位身高要求165厘米及以上;
6.服從組織分配;
7.符合《崗位表》中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因違規違紀被解聘的;
3.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
5.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3.報名流程:報名按照提交申請、反饋報名序號、查詢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打印筆試準考證等五個流程進行,所有流程必須全部完成后才視為報名成功。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申請并收到報名序號后,必須按照規定時間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打印筆試準考證。如因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要求查詢、繳費、打印等造成不能參加筆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二)筆試
1.時間和地點: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信息為準。考生本人須持有效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2.方式和成績:筆試采取電子化考試(機考)方式進行,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包含公共基礎知識和法律基礎知識等內容。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生的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數)。
(三)資格現場確認
1.時間和地點:資格現場確認的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在鄭州市公安局門戶網站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網站通知。
2.需提交的材料:考生本人須按時到場參加資格現場確認,并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
